因為""跟身邊的人吵架不是第一次,男生往往不明白吃個飯何以要如此堅持,我不明白難得的約會時間怎能不讓美食來增添美好回憶。落筆為題的同時,赫然回想起因為""被打,對我而言似乎也不是新鮮事。


   
三歲時爸爸的朋友拿了一盒餅來,大人一聊起來沒完沒了,華人的家教又不能在客人面前拆禮。我只能在餅旁打轉,時而伸手戳戳、時而抬頭乞憐;客人看不過去要開禮盒被阻止,當然人走了我就被打一頓了。


   
設身處地,要是我的小孩做出這麼丟臉的事,我也會想打他一頓吧!不過更不解的是,送禮不就是為了要被吃掉,幹嘛這麼矯情勒,就這點我覺得西方人當面拆禮的禮俗坦率多了。


   
饞講高明點就是嘴刁,好處是養成了一個很難伺候的胃口(這也是前述會跟人家吵架的原因),很難因暴食發胖;壞處是外食久了就少有東西夠讓我讚好吃,到最後要不就自己動手,要不就固定吃某幾家個人胃口CIS認證的餐廳。好在我的嘴刁並非挑食,青椒香菇芥菜牛肉羊肉...都吃,更別提以前曾下肚的一些保育類飛禽走獸。揪團跟網友吃飯,被問起有沒有需要忌食的,我回答:「什麼都吃,只有不好吃的不吃!」旁邊Vivi小姐撫掌大笑以示認同。


   
平常還算隨和的我,唯獨對食物好惡分明,一家餐廳若給我不美好的味覺體驗,我會記恨在心時時叨唸這麼難吃怎麼還不倒店?在我看來,作餐飲的把食物烹調好就是敬業,美味也是一家餐廳的核心價值。裝潢再華麗、地段再優良,東西不好吃還是零分。殊不見許多知名小吃開在偏僻巷道,依舊大排長龍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,在餐飲業是最強的印證。


   
若有受到好評我竟然尚未去過的餐廳,一定會在知道消息的第一時間上門消費。若不能驗證其美味,就是挑剔名不符實。我平生最恨排隊,但為吃的,我願意乖乖等候。不過很不幸,若一家餐廳下已成蹊,大概也是拿翹退步的同時。這點在花蓮小吃得到血淋淋的驗證,十年來扁食越吃越小顆、蔥油餅越吃越不酥脆曾經照三餐光顧的店,現在多剩傷感的回憶。


   
因為很多東西越吃越火,到頭來還是自己煮開心。好在合購興起,回家加熱一下,各地美食重現眼前。最近迷上各家冷凍調理包,愛吃的紅燒獅子頭、宮保雞丁四五十塊就可以上桌,這到底要說是懶了還是勤了,算是有動手,但
又不是自己創意。反正,我嚥得下去、吃的人不挑剔,就算是作弊,也算一解嘴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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